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才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是指保證參保職工臨床治療需要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范圍的藥品目錄。
它由甲類目錄和乙類目錄兩部分組成。
甲類目錄:藥物是指全國統一制定的,報銷比例較高的藥品;
乙類目錄:藥物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費用后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的藥品范圍。
下面五類藥不能報銷,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下五大類別藥品不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藥品,如十全大補膏等。
2.部分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干(水)果類,如鹿茸、蝎子、海馬、胎盤等。
3.用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泡制的各類酒制劑,如杜仲酒等。
4.各類藥品中的果味制劑、口服泡騰劑,如果味維生素C、阿司匹林泡騰片等。
5.血液制品、蛋白類制品,如凍干血漿、人血白蛋白等。
注:為了保障部分特殊疾病和急救、搶救治療的需要,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血液制品、蛋白類制品的使用適當放寬,有相應的管理辦法。
所以,買藥少花錢多報銷,就盡量讓醫生開「甲類目錄」的藥。